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吉林省柳河县范家沟铁矿普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服务中心四楼 。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柳河县范家沟铁矿普查工程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孤山子镇范家沟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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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于柳河县孤山子镇范家沟村,勘查区面积3.27km2。本项目仅利用钻探工程对矿体进行控制及各种样品的采集工作,不涉及坑探及槽探工程。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带采”。项目设置简易施工营地,不设置固定施工营地,不设置食堂。现探矿工作已经结束,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补充评价分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废水:钻探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全部排入钻探点附近泥浆罐(容积为20m3),经过沉淀后部分用于洒水降尘、部分用于封孔,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2、废气:钻探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选用高标号燃油,确保柴油发电机烟气稳定达标排放
3、噪声:施工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音、加装消声器等。
4、固体废物:表土用于生态恢复;钻屑及泥浆用于封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存储于可封闭容器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