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公-kq〔2024〕010号
******资源局委托,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对《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有限公司
住所:集安市财源镇双兴村二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thxb91c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成交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三、成交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
勘查矿种:石墨
地理位置:集安市财源镇泉眼村
勘查区面积:4.64平方公里
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
1、125°41′40.000″,41°25′14.000″
2、125°41′47.000″,41°25′23.000″
3、125°41′59.000″,41°25′23.000″
4、125°42′49.000″,41°24′53.000″
5、125°43′33.000″,41°24′41.000″
6、125°43′33.000″,41°23′59.000″
7、125°42′08.000″,41°23′59.000″
8、125°42′08.000″,41°24′22.000″
9、125°41′40.000″,41°24′22.000″
10、0,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46.4万元
需要公示的其他基本情况
四、探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6.4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元整)
缴纳时间: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
缴纳方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五、申请办理勘查登记的时限
探矿权登记申请时限:按照合同约定时限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七、其他内容
成交结果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集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37
******资源局 联系电话:******967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 初审:吴超 复审:冯立平 终审:邹毅)
******资源局委托,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对《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有限公司
住所:集安市财源镇双兴村二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thxb91c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成交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三、成交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
勘查矿种:石墨
地理位置:集安市财源镇泉眼村
勘查区面积:4.64平方公里
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
1、125°41′40.000″,41°25′14.000″
2、125°41′47.000″,41°25′23.000″
3、125°41′59.000″,41°25′23.000″
4、125°42′49.000″,41°24′53.000″
5、125°43′33.000″,41°24′41.000″
6、125°43′33.000″,41°23′59.000″
7、125°42′08.000″,41°23′59.000″
8、125°42′08.000″,41°24′22.000″
9、125°41′40.000″,41°24′22.000″
10、0,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46.4万元
需要公示的其他基本情况
四、探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6.4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元整)
缴纳时间: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
缴纳方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五、申请办理勘查登记的时限
探矿权登记申请时限:按照合同约定时限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七、其他内容
成交结果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集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37
******资源局 联系电话:******967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 初审:吴超 复审:冯立平 终审: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