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银行杭州分行非诉类法律服务项目
(标段2,常年顾问类——境内业务律所库)
三、项目编号:ZJ-******
(ZJ-******-02)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11-08
五、更正理由:
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六、澄清/更正事项:
1.以总所名义作为投标主体,如参与人员、使用的资信/资质等材料涉及分所的,应提供总所对相应分所的授权文件。以分所作为投标主体,如参与人员、使用的资信/资质材料等涉及总所或其分支机构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
2.本项目按标段1(常年顾问类——跨境业务律所库)、标段2(常年顾问类——境内业务律所库)、标段3(常年顾问类——不良资产服务律所库)分别投标及进行评审,其中评审过程中有主办律师现场讲演或答辩环节,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3项。
因评审时间不能事先确定(不排除持续2天或以上),请参与现场讲演或答辩的人员充分考虑相关影响,合理安排时间、行程。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法:0571-******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0571-******
执行岗联系人:唐稳
联系电话:0571-******
邮箱:******
质疑受理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电话:057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