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5-HCJZ-SH73-同安公安分局电影票采购-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同安公安分局电影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HCJZ-SH73 项目名称:同安公安分局电影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每张电影储值卡可使用面值不得低于420元,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及结算单价(420元/张)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同安公安分局电影票采购;约582张;其余详见谈判文件。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足量交付电影通兑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 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若2024年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也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以上②、③、④条款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在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谈判响应供应商截止谈判响应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⑧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4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大厦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若邮寄,对谈判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未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谈判文件获取联系人及电话:颜小姐0592-******/******(传真),谢小姐 0592-****** 。谈判文件邮寄购买文件费账户******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 ?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 ? ?间:2025年02月14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 ?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委员会 地 ? ?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79号 联系方式:蔡警官 ?****** 林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大厦8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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